WQT.COM玩球通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WQT.COM玩球通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WQT.COM玩球通在籍学生。
第三条 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体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三)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四)遵循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原则。
第四条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三)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四)所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的;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经学生同意,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五条 转专业的有关要求
(一)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时限为第二学期末,不得在上述时限外申请转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与其他科类专业不得互转;
(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进行一次专业调整;
(四)学校调整学生所学专业须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第六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学生本人按照本规定,向辅导员提出转专业申请,辅导员将学生填写的《WQT.COM玩球通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和《转专业统计表》提交学生处;
(二)学生处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和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学生转专业的,由学生处组织学生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备案;
(四)学生处将学生转专业情况在学校内及时公示;
(五)学生处在学籍管理平台上提交学生转专业数据,变更电子学籍;
(六)学生处为转专业学生办理学校学籍异动,开具学籍变动单;
(七)学生办理学校内学籍流转手续。
第七条 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问题
(一)学生于第二学期末前三周,方可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学生处于第二学期末前两周,为转专业学生启动转专业程序;
(三)转专业学生持学生处开具的学籍变动单,于第二学期末最后一周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学籍流转手续,更改“一卡通”信息;
(四)学生处为办理完毕学籍流转手续的学生开具“转专业证明”;
(五)学生原专业所在系辅导员根据学生持有的“转专业证明”与新专业所在系辅导员进行学生有关资料的交接;
(六)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后,该专业已经完成学习的课程,学生须通过自学并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两个专业开设的相同的课程除外;
(七)学生要在第二学期末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
第八条 本规定由WQT.COM玩球通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