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QT.COM玩球通关于做好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成效评价与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迪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524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通知》和《2023年省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成效评价、启动建设及遴选认定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效评价工作

首批和第二批省级一流课程按要求提交《首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表》(附件2),成效评价采取教学观摩展示形式,课程负责人准备15分钟的建设情况介绍与专家15分钟问询相结合,通过线上直播方式面向第三批拟申报课程教师开放。展示过程全网直播并可回放,纳入全省一流课程资源库。

附件2、课程建设佐证材料(材料目录+具体佐证材料)提交签字盖章PDF版及打印版。

二、遴选培育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类型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课程分为五种类型: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

(二)申报数量

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拟认定400~500门左右,含产教融合、专创融合、文化素质教育等专项委托一流课程(不占学校推荐名额)。经各教学单位遴选、学校评审,择优推荐8门课程参加第三批省级一流课程评选。

(三)申报条件

1.推荐申报课程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已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不再重复申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果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一个教学周期。

2.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门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已入选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的负责人不宜担任同类型课程的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应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5 年内无教学事故。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单位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模板见附件4)。

3.具体要求可参考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5)和申报说明(附件6)、课程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四) 推荐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表》(附件4)、《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5)、《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附件7)、《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8),并按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签字盖章PDF版及打印版。

2.学校参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附件9)进行严格遴选并公示后,按照推荐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侯选课程。组织课程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系统填报和审核工作。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学校申报的课程进行评选,确定候选课程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对填报内容不真实,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在课程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组织教师于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学建设科。本次课程建设成效评价与遴选认定工作省级申报平台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二)申报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学期一致,教师需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询并截图。

(三)相同授课教师、不同选课编码的同一名称课程,若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方案相同,教学效果相近,可以合并申报。

(四)《五类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附件9)中,部分课程类型有否定性指标,请在申报前仔细阅读。

联系人:张迪、边泽宇,联系电话:8591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