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教师教学理念和方法的更新,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提升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的能力,激发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热情与活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举办2023年微课大赛和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 引领 融合 提升
二、参赛条件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校爱生,师德师风良好;
(二)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自有专任教师,其中参加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近两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策划、组织活动。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于长福
副组长:庹 莉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维智 冯 霆 曲 澎 刘 阳
刘海涛 安慧姝 张雅秋 郭 强
麻秀丽 梁静溪 葛 雷 董雪梅
(二)成立学校、院(部)评审委员会,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四、比赛要求
(一)微课大赛要求
1.参赛教师根据所选课程的知识点或技能点制作微课。课程设置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学思路清晰,教学特色鲜明。
2.教学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微课视频时长10-15分钟。视频片头应显示微课标题,主要教学环节应有字幕提示。
3.演示文稿要求:演示文稿为PPT格式,要求与教学视频内容相符。需提供完整的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如视频、动画、图片)等教学辅助材料,且辅助材料名称与文件内容相符。 4.教学设计要求:教学设计文件为WORD格式。文件中应注明微课名称、讲授内容所属大类专业、专业、课程名称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教学设计内容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相关信息,应充分体现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
5.参评作品中不得出现作者单位及姓名信息。
(二)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要求
1.参赛课件不限定课件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
2.课件教学内容60%以上为作者原创,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
3.凡参赛作品应为作者独立完成,且为非正式出版物。
4.参评作品中不得出现作者单位及姓名信息。
五、参赛名额
各教学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择优推荐教师参赛。
六、大赛日程
2023年6月 9日—6月 21日 各学院、部选拔推荐
2023年6月 26日—6月 30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2023年7月 3日—7月 9日 公示、观摩
七、材料申报
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6月2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将微课参赛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李晓静钉钉,多媒体课件参赛材料发送至教务处宗福明钉钉。
(一)微课大赛材料申报
1.《WQT.COM玩球通2023年微课大赛报名表》。WORD电子文件1份,报送文件名称:微课名称+作者姓名。
2.《WQT.COM玩球通2023年微课大赛汇总表》。Excel表格电子文件1份,报送文件名称:教学单位+2023年微课大赛汇总表。
3.参赛作品:推荐作品创建统一文件夹上传百度网盘。上传文件夹名称:***学院(部)微课大赛作品,文件夹中参赛作品名称:微课名称。文件夹时效设置为永久有效。文件夹在百度网盘中的链接和提取码,由各教学单位在《WQT.COM玩球通2023年微课大赛汇总表》中填报。请确认上传电子版文件无损坏,内容显示完整。
(二)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材料申报
1.《WQT.COM玩球通2023年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报名表》。WORD电子文件1份,报送文件名称:多媒体课件名称+作者姓名。
2.《WQT.COM玩球通2023年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汇总表》。Excel表格电子文件1份,报送文件名称:教学单位+2023年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汇总表。
3.参赛作品:推荐作品创建统一文件夹上传百度网盘。上传文件夹名称:***学院(部)多媒体课件大赛作品,文件夹中参赛作品名称:多媒体课件名称。文件夹时效设置为永久有效。文件夹在百度网盘中的链接和提取码,由各教学单位在《WQT.COM玩球通2023年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汇总表》中填报。请确认上传电子版文件无损坏,内容显示完整。
八、组织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把本次大赛作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提升教学能力和课程建设能力的有效平台,激发教师的学习和工作热情,不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达到高效课堂和教学相长的目标。
2.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教师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WQT.COM玩球通享有网络传播权。
九、奖励办法
(一)按参赛教师总成绩评选出一、二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二)此项评奖记入教师档案,作为今后评职、评优的重要依据。
十、未尽事宜由学校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委托专家组讨论决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