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家熙来源: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3-06-12浏览次数:705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2023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人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组织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及时传达岗前培训工作有关精神,通知本部门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及时报名,参加培训学习。

一、培训对象

普通高校的新入职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管理、实验技术、教学辅助、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二、免修条件

已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课程。

三、报名要求

(一)参训人员报名

符合培训条件人员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6月15日20点前将本部门汇总表发送至韩露钉钉。

(二)参训人员网络报名

凡是参加2023年岗前培训的人员(包括免修和2022年补考人员),于6月16日-18日20: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hljgszx.hrbnu.edu.cn),点击岗前培训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150x200像素,小于30kb)。报名成功后,打印网上报名页并签字确认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三)电子材料上交要求

(1)免修人员:已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免修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电子扫描版1份和电子版网上报名页1份。

(2)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网上报名页1份。

(3)非免修非补考人员:需提供网上报名页1份。

扫描材料均为JPG格式,以“学院+姓名+教师资格证/报名页”命名,请参加培训人员根据自身所属情况准备材料。所有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收齐后,于6月19日10点前发送至韩露钉钉。

(四)现场确认要求

凡是参加2023年岗前培训的人员需本人提交网上报名页纸质版一份,并手写签字,于6月20日9点-11点上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尚德楼313室)。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费用由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承担。

五、培训时间

7月6日-8月31日,申报人员进行网络培训。9月1日培训系统关闭,未按要求修满学时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岗前培训考试。校本培训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六、考核与结业

(一)考核

1.学员完成不少于80学时的必修课程和不少于20学时的选修课程后,方可参加考试。必修课中高等教育学修读情况不少于20学时,高等教育心理学修读情况不少于20学时,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修读情况不少于20学时,高等教育法规修读不少于10学时、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不少于10学时。选修课不少于20学时。为强化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提高新入职教师的师德修养,选修课目录中的一类课程要求不少于10学时。

2.免修学员,非免修科目需达到规定学时要求并完成不少于20学时选修,方可参加考试。

3.补考学员,需完成补考科目学时要求,方可参加考试。

4. “校本”培训部分由我校组织培训、考核,按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进行总体评价。

(二)结业

岗前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经省教育厅验印的《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为教师上岗、转正、定职、晋升职称及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和主要依据。获得该证书人员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时可免修、免考笔试科目。

七、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9月初在培训管理系统发布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形式。采取线上考试、线下考试相结合。考试具体要求以9月初培训管理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考试科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法规。

岗前培训成绩合格者将颁发经省教育厅验印的《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1.学员网报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2.首次参加培训人员需要注册新账户,已参加过培训人员继续用原有账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