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黑龙江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我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课程思政示范建设体系,持续完善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2.已获得省级、校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的获奖者不受理本次项目申报。在评选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基础上,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参加黑龙江省遴选。
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由开课学院(部)推荐;申报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由所在单位党总支提供政审意见,对申报课程内容有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思想性问题做出鉴定;对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方面进行审查。
2.申报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件5)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
3.在佐证材料中,每门示范课程均须提供两个视频,分别为: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格式见申报书要求,本次申报暂缓提交),以及从中截取的10分钟连续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4.各学院(部)需在2023年12月4日11:00前,将申报文件夹(PDF版申报材料+视频文件)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教务处边泽宇钉钉。
三、建设任务与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建设支持
根据《黑龙江财经教学建设支持与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经费支持为2万元/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经费支持0.3万元/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迪 边泽宇,电话:8591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