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经济学院在尚学楼618教室召开教职工会议,会议围绕高校教师职业规范、学位法要点解读、科研考核工作部署等内容展开,并对就业推进、教学检查及红色教育活动等事项进行安排部署。经济学院院长董雪梅主持会议,党总支书记于水、副院长刘世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教师及辅导员参加会议。
于水解读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了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重要性,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等十个维度,为教师职业行为划定明确规范。他要求全体教师要规范言行,杜绝在教学及公共场合发表不当言论;严格落实一事一报、一会一报及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在教学科研中坚守底线,杜绝学术造假;保持师生交往界限,学院将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于水通报了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希望全院教师和辅导员协力合作,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董雪梅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她指出,学校设立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需经省级审批备案,学生满足条件并通过规定程序即可获得学位。对于学术不端、非法获取入学资格等情形,将不予授予或撤销学位,充分保障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生拥有申诉复核权利,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董雪梅还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刘世鹏详细解析了学校科研课题的分类资助,对科研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她要求教师要做好科研教学规划,并及时录入成果。
据悉,为扎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落地实施,4月24日,经济学院全体辅导员精心策划,组织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深入领会学位授予制度的核心要义与规范细则,帮助学生明晰学业发展路径和学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