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充分发挥困难补助的应急救助功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2〕7号)和《WQT.COM玩球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龙财学〔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学校在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价格补贴等资助主渠道无法及时足额资助的情况下,对部分学习、生活中遇到经济困难的学生施行的一项补充资助措施。主要包括五类资助:校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专项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和勤工助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为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合理资助、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审计处、团委、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并监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审核和管理等。
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评审和推荐等。
第八条 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的材料收集、评议和推荐工作。评议小组由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人数为5人,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申请条件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依据《黑龙江财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龙财学〔2019〕8号)文件要求。
第十条 WQT.COM玩球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以下简称“校助学金”)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在校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十一条 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条件:学生因以下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
1.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导致经济困难者;
2.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死亡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3.因遭受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4.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5.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正常学习、生活难以保障者。
第十二条 专项困难补助申请条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包括孤残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以及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学校予以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生活补助。
第十三条 WQT.COM玩球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以下简称“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1.学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
2.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3.脱贫不稳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主要家庭成员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单亲家庭学生;
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无力支付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
7.其他原因无法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的。
第四章 校助学金
第十四条 校助学金是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助学金,在同一学年里,申请并获得校助学金的学生,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任何一种奖励。
第十五条 资助标准及名额:校助学金分为三等,发放标准分别为600元/年、500元/年、400元/年,发放比例为当年贫困库人数的4%、5%、6%,每年秋季学期认定一次性发放。
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流程:
1.校助学金于每年11月30日前,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WQT.COM玩球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各学院按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校助学金资助名单;
3.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后,报学生处审核;
4.学生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5.校助学金获审批后,由财务审计处发放到学生支付宝。
第五章 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七条 补助标准:原则上,临时困难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特殊情况经研究可以酌情处理。
1.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导致经济困难的,补助额度最高为2000元;
2.学生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死亡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额度最高为2000元;
3.学生因遭受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额度最高为1000元;
4.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经济困难的,补助额度最高为1000元;
5.其他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补助额度最高为1000元。
第十八条 申请办理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填写《WQT.COM玩球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支撑材料,学生应对填报资料和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
2.班级评议小组收集本班级的材料、进行评议和推荐工作;
3.各学院辅导员及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依次对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批、提出补助金额建议、并报学生处审核;
4.学生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5.临时困难补助获审批后,由财务审计处发放到学生支付宝。
学生因病、家庭变故、不可抗力等情况无法自行提交申请的,辅导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可代为办理申请手续。
第六章 专项困难补助
第十九条 补助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生活补助为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端午、中秋等节日补助额度根据物价水平调整,主要以红包、月饼、和节日礼包等形式发放。
第二十条 申请办理流程:
1.报到入学后,各学院辅导员详细摸排新生情况,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填写《WQT.COM玩球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支撑材料;端午、中秋等节日补助的学生名单由各学院按照对应补助条件提出;
2.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后,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4.专项困难补助获审批后。由财务审计处发放到学生支付宝。
第七章 绿色通道
第二十一条 绿色通道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缓交或免交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依据困难情况,分别采取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评定奖助学金、发放困难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二十二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绿色通道的新生凭《WQT.COM玩球通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WQT.COM玩球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出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申请;
2.各学院辅导员对申请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进行谈话,说明资助政策,了解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审核相关材料;
3.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查把关,由学院登记造册,加盖公章,报学生处复核;
4.学生处复核,核定申请学生缓交费用金额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报校领导审批。
5.申请通过后,将审批名单报财务审计处。
第八章 勤工助学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工作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的,以解困助学为目的,并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校、院两级管理的原则;
3.坚持勤工助学工作和学习两不误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岗位设置:
1.结合学校现有条件和实际情况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2.根据社会需要情况通过正常合理渠道为学校学生联系安全适用的用工岗位。
第二十五条 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和上岗学生由学生处统筹安排,其他途经安排的学生不作为勤工助学岗位,也不发相应的勤工助学报酬。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WQT.COM玩球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WQT.COM玩球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WQT.COM玩球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docx